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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
阅读次数:发布时间:2007-12-06

接学校通知,有意申报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教师请于9月12日前,将申报书交理学院教学办陆建英老师处,学院将进行遴选并报送教务处,若由于名额限制,但又确有成果的项目,学院将根据情况评选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。

理学院教学办
2007年9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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