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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实践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
阅读次数:发布时间:2021-09-17

各学院:

根据《关于做好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﹝202160号)文件精神,学校将开展2021年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。为做好实践教学部分的数据采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数据采集统计时间说明

  时点:指2021930日这个截点上的实际情况。

  学年:指2020-2021学年(202091-2021831日)内发生、变化的数据。

  自然年:指202011-20201231日这一自然年之内的情况。

二、填报要求

  学院填报的数据将汇总提交到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,请各学院(部)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板(见附件),并注意不得改动模板格式。请注意各表的统计时间(已在文件名或文档中标注)。其中《表5-1-3分专业(大类)专业实验课情况》涉及2020-2021学年实验课开课情况(含课内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),相关课程教学任务已从正方系统导出并附在表中,请各学院对照教学任务填报,实验场所名称、代码请参照表1--1.本科实验场所(2020年系统上报数据)填写。

请各学院(部)将数据填报汇总后于2021105日前反馈至sj@njtech.edu.cn

教务处

20219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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